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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家庭教育发展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台湾家庭教育发展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来源:未知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3-10-31 17:55浏览量: 次
戴双翔 熊少严
[摘 要] 台湾家庭教育目前在理论与实践诸方面都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且具有相应特色,与大陆相比普遍走在前列。剖析与学习台湾家庭教育发展的得失,对于促进大陆家庭教育的变革与调整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 家庭教育;台湾;大陆
大陆与台湾共同承袭了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历史源流,但在近几十年内又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发展脉络,反映在家庭教育领域也是既有共性、又各具特色。鉴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目前台湾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的诸多方面均走在大陆前列。剖析台湾家庭教育的发展及其特点,对于促进大陆家庭教育的变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教育的性质、地位与作用
什么是家庭教育?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两岸目前尚存差异。大陆研究界近年来对家庭教育概念的理解上已不断深化,不再认为家庭教育仅仅是家庭成员中“上”对“下”的单向式教育,而是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教育、相互影响的过程。即便如此,在家庭教育实践中却难免陷入老套、严重窄化,且内容仍局限于家庭教育观念、知识与方式方法等范畴。台湾《家庭教育法》(2003)则将家庭教育定义为“具有增进家人关系与家庭功能之各种教育活动”,其范围包括亲职教育、子职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管理教育以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项。台湾研究界也认为,家庭教育不只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不仅仅是“家务事”而已扩展为“官务事”,凡“为健全个人身心发展,营造幸福家庭,以建立祥和社会,而透过各种教育形式以增进个人行家庭生活所需之知识、态度与能力的教育活动”均可称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包括婚姻教育、家庭伦理教育、家庭与社区关系、离婚教育、家庭资源管理、单亲家庭教育、两性与教养、家庭沟通、婚前教育、家庭危机教育、家庭功能等14个向度,以及新婚阶段、养育婴幼子女阶段、养育学龄前子女阶段、养育学龄子女阶段、家有青少年阶段、子女将离家阶段、中年父母阶段、老年家庭阶段等八大家庭生命周期。 [i]比较而言,台湾关于家庭教育概念的理解与运用的确要比大陆广泛、深刻。对基本概念的认识自然影响到理论研究的走向以及实务工作的范围,在新的历史时期,大陆家庭教育如何重新审视这一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理论与实践工作,值得认真思考。
家庭教育究竟有何作为?它与学校教育之间关系若何?尽管大陆从不否认家庭教育的重要价值、地位与作用,承认其是“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三位一体”中的重要一环,但在现实中,不管是研究领域还是实践领域,家庭教育都无可辩驳地处于从属、边缘地位。家庭教育学差不多只是整个教育学领域最不起眼、最不成熟、研究人力最少的一个分支学科;家庭教育也差不多只是围绕、配合学校教育而进行的一种配角性活动而严重缺乏主体性,固有的“学校中心论”占有强大市场,由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学校发挥教育主导作用将学生、教师、家长与社会联结起来的观念十分自然且根深蒂固。台湾则似乎与这一见解刚好相反。台湾理论界普遍认为,“国是家的集合体,家是国的基本单位”,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家庭在个体成长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目前甚至已成为社会稳定与发展的“中流砥柱”,以家庭教育、家庭扶助、家庭辅导和社区(族群)服务等为内容的家庭服务系统已成为新时代教育工作新的蕴涵;学校教育使人拥有成就,家庭教育则使人拥有幸福,一定意义上,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挥家庭与家庭教育的核心引领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家庭、学校、社区和谐发展与社会整体进步。尽管两岸都充分认可家庭教育的积极价值,基于各自的现实发展有所侧重也都有其合理之处,但目前在大陆,以学校教育为指挥棒的“学校中心论”必然现实地削弱了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看来,重新定位家庭教育,科学认识其价值与作用,处理好家庭教育在整个大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教育形式间的关系,是大陆家庭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必修课。
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简而言之,目前台湾地区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呈现出以下特色。
具有较为完备的研究机构及其研究人员。相对于大陆专门的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屈指可数、专门研究人员奇缺的境况而言,台湾要完备得多。截至2002年,全台共有台湾师范大学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家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所、中国文化大学生活应用科学系、实践大学生活应用科学系暨家庭研究与儿童发展研究所、台南女子技术学院家政系、辅仁大学儿童与家庭学系以及慈济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学系等7个成规模的家庭教育研究系所,此外还有众多的民间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在以上7个系所中,共拥有教授10人、副教授28人、助理教授14人以及讲师2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就有48人(占63%)。 [ii]台湾师范大学2004年12月公布的一份数据则显示,仅该校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家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当年就有专门师资24人。 [iii]鉴于众多研究人员的留学背景,他们在研究方面也跟欧美国家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与交流。相对完备的研究机构以及众多的专业研究人员,为台湾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积垫了良好的人力资源优势和学术竞争力,以保障家庭教育专业化发展与持续推进。
研究方法较为系统科学。家庭教育似乎人人都要经历、人人都可说可做可研究,正因如此就容易陷入感性化、简单化、肤浅化。从1971年开始,台湾家庭教育研究脱离了早期研究偏向于哲学性探讨、系统性不够的倾向,步入科学化发展时代。他们沿用教育学、心理科学等的研究技术路线,多采用量化研究为主、质化研究为辅的研究方法,促进了家庭教育研究的快速发展, [iv]1997年以后经过调整,发展更为迅速。近年来,他们更进一步脱离了简单水平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思辩的层次,尤为重视科学系统的实证方法在家庭教育研究中的运用。如有的研究者就一项课题就可以扎根山地原住民区研究长达30年,而相关系所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关于研究方法论的课程就达10门之多,台湾家庭教育研究对科学方法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研究方法的科学化,推动了家庭教育研究的科学发展。因此,大陆家庭教育研究要迎头赶上,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要努力促进研究方法的科学化发展,正如台湾研究者所提出的,“如何建立并发展家庭教育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协助家庭教育研究的质与量日益茁壮与厚实,亟待各界努力”。 [v]
研究内容全面拓展。有研究者统计认为,台湾关于家庭教育的研究从纵向来看,1971—1998年间研究量约增加了6倍;从横向来看则广泛涉及家庭观、家庭制度、两性教育、亲职与子职教育、婚姻教育、弱势团体家庭教育等诸多领域,且因应时代发展研究主题不断拓展。[vi]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变迁,台湾家庭教育除了上述领域问题的研究外,视野不断拓展,目前尤其关注山地原住民、跨国婚姻家庭以及其他特殊社会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研究。像山地原住民的婚姻观念、亲职体验,外籍新娘的识字教育、亲职态度与亲职教育需求,受刑人员的家庭需求与家庭支持方案,毒瘾戒治者复员重返家庭与社会问题,同性恋文化观及其家庭教育问题等等,都成为重要的研究主题。因应家庭教育基本概念认识的不断拓展,这种发展倾向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研究成果丰富。1971—1998年间,台湾共计发表家庭教育研究论文244篇,呈逐年增长趋势; [vii]2002年,台湾师范大学、嘉义大学和中国文化大学三所大学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研究生中,就产生了博士、硕士论文共62篇, [viii]相当多研究论文得以发表。除此之外,目前台湾有水准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专著比较丰富,高校相关系所本科生、硕博士生培养的教材建设也较为丰富完备。
较之于台湾家庭教育研究发展的现状,目前大陆则相对滞后。在大陆,家庭教育研究的真正起步是从二十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家庭教育学目前仍属于一个新兴的、边缘的、分支的学科。研究机构与人员方面,目前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机构极为稀少,研究力量还十分薄弱;研究方法方面,目前尚处于经验总结、理论探索阶段,尤其是缺乏有水准的实证研究,科学化水平还需加强;研究内容方面,较之于台湾家庭教育研究内容、研究对象不断拓展的局面,目前似乎仍主要针对的是儿童,着眼于引导家长如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教育方法、促进儿童发展等等,研究视野还需进一步拓展;研究成果方面,目前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偏少,低水平重复性研究多,理论积累显得不够,高校家庭教育教材还很缺乏,学科建设尚需大力完善。因此,大陆目前应努力加强理论研究,充分重视家庭教育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建构工作。一方面,需要在学习境外、国外先进理论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建设和学科建构,尤其应重视研究方法的科学化发展以及理论人才的可持续性培养;另一方面,应结合时代发展的趋势,把握家庭教育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使家庭教育理论不断有新的创见和发展。
三、专业化的家庭教育实务人才培养
如何以专业化的态度来落实家庭教育,是家庭教育领域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ix]家庭教育要实现专业化发展,必须依靠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培养。在大陆,现有从事家庭教育研究与实务的人员,基本都是“半路出家”,真正的家庭教育学专业人才极少。台湾家庭教育界认识到,“欲使家庭教育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以达事半功倍之效,须从提升家庭教育人员之专业水准及加强培训工作开始”, [x]因而非常重视专业化的家庭教育实务工作人员培养。目前全台地区专业化家庭教育实务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是依托高校培养以及相关机构的审查认证。
培养机构及其规模。目前全台主要依靠包括上述7所院校在内的10余所高校进行家庭教育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其学历层次则涵盖了本科、硕士进修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多个层次。10余所院校培养的专业化人才数量十分可观,仅2001年,上述7个系所毕业的家庭教育类大学本科生就达362人,硕士生达37人,在职进修硕士班生24人以及博士生1人。 [xi]到2004年,仅台湾师范大学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家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在校本科生就达236人,硕士生达95人,博士生达50人。 [xii]反观大陆地区,迄今仍然没有一所院校设置专门培养家庭教育学本科人才的专业(至多在社会学、人口学等系所设有相关课程);至于研究生培养,进入新世纪前长期只有北京师范大学一所院校,培养数量也极为有限,每年仅限数人,至今暂无博士生培养。当然,这与国家的高校院系设置宏观规划有关,但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家庭教育虽然十分重要但远未受社会重视,家庭教育学更远非“显学”,目前尚无专门的家庭教育工作机构来接纳成批的家庭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因此自然限制了其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因此,大陆的家庭教育要实现变革、调整与发展,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成规模地培养专业化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课程设置及其特点。台湾高校的家庭教育研究系所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紧密结合地区社会问题,开设贴近社会、经济发展与学生需求的家庭教育领域课程,将学术服务于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专业化家庭教育实务工作者,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他们关于家庭教育领域的课程设置,基本可分为研究方法、家庭领域、课程与教学、推广行销与管理、谘商与辅导以及儿童等六大类型。概括而言,其课程设置具有如下特色:课程目标方面,比较切合社会生活实际,社会适应性强;课程内容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性与广阔的国际视野;课程的结构与类型方面,呈现出综合化、多样化发展趋势;课程资源建设方面,实现了儿童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整合;课程实施方面,充分强调实践操作。比较而言,目前大陆则对处于深刻转型的家庭组织缺乏积极的学术关怀,对千万父母渴求子女健康成长而无力教育的现状缺少必要的人文扶持,对未来社会即将达到的对有知识技能的专业化家庭教育人才的大量需求缺乏起码的就业预测,对相关领域课程与教学的研究开发尚处于“处女地”状态, [xiii]这一现状值得认真反思。
人才就业出口。上文已提及,大陆地区由于就业出口问题,严重限制了高校对于专业化家庭教育人才的培养。在台湾,基于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的新认识,家庭教育工作十分受重视,因而毕业生也有宽泛的就业空间。从最高教育主管机关设置的家庭教育中心到23县市以及各乡设置的家庭教育中心,都是行政性质的家庭教育专门机构,此外,还有众多的相关社会扶助中心、慈善福利机构等,这些机构都需要大量的家庭教育类人才来补充。当然,家庭教育专业人才从业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如需具备相应的教育资格与工作经验,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与选拔、接受相应的职前培训,以及需要不断接受在职进修等等。
四、家庭教育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家庭教育究竟应该谁来管?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家庭教育的推进实施?在此方面,台湾尤其为大陆提供了良好的改进思路。大体而言,台湾家庭教育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早在1945年,台湾最高教育行政部门就颁行了《推行家庭教育办法》,1967年又获修订;1986年,《“加强家庭教育,促进社会和谐”五年计划方案》开始实施;1990年,《家庭教育工作纲要》颁行;1991年,《加强推行家庭教育强化亲职教育功能计划》实施;1998年,《“推展学习型家庭教育,建立祥和社会”中程计划》出台;2003年,又颁布了家庭教育发展史上至为重要的《家庭教育法》,这标志着台湾家庭教育发展跨入了新的历史纪元。此外,还有《家庭教育法实施细则》、《家庭暴力防治法》、《防止儿童性交易条例》、《志愿服务法》、《志工伦理守则》等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说,制订专门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使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发展轨道,是台湾家庭教育长期以来的一贯做法,目前也已卓见成效。
行政管理顺畅,学术机构参与活跃。家庭教育中心(原称“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是全台专门的家庭教育服务与管理机构,目前已成为全台家庭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家庭教育中心明确规定属各级政府下辖教育机关领导,最高教育行政部门下设全台家庭教育中心,其下23县市均设县市家庭教育中心,各乡也都有相应机构。这种组织管理模式,既重视行政管辖职能,又充分重视学术机构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介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各地的家庭教育中心已成功建立起富有成效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因应自身条件和各地实际,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另一方面,学术机构积极参与家庭教育事务也是台湾的传统。如台湾地区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工作者协会以及各高校系所在内的家庭教育学术机构,对家庭教育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参与都十分活跃。如台湾师范大学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家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在其服务内容方面就涵盖了如下诸多事项:办理家庭教育师资及工作人员之培训、研习及研讨活动;协助政府研究、规划及推展家庭教育;办理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家庭教育国际资源网络;进行本土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提供家庭教育相关书籍及出版品供社会各界参考,等等。 [xiv]
具体运作上经费、人员等有保障。跟大陆目前家庭教育经费无着、捉襟见肘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台湾地区家庭教育的全部经费明确规定由政府财政承担,此外还有企业、民间团体、社教机构、慈善机构、基金会等定期不定期地赞助或捐赠,这使得家庭教育费用较为充裕。在人员方面,虽然各级家庭教育中心专职人员通常有限,但他们都是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化工作人员,极为精干高效,发挥着以点带面的积极作用;另外,每一级家庭教育中心之下都凝聚着大量的志工或志愿服务者,能确保家庭教育工作深入细致地展开以至深入到山地原住民区的每一个家庭。
与台湾家庭教育组织、管理与实施的实效相比,目前大陆在其组织管理、经费与人员投入、政策保障措施方面则很难令人满意。一是管理不善。家庭教育究竟归谁管?似乎没人能明确回答。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家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要么隶属于妇联,要么属教育部门兼管,要么挂靠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鉴于错综复杂的原因,目前处于“谁都管、谁都没管好”的局面。能否参照台湾的做法,理顺关系,在各级教育机关下直设专门的家庭教育中心,值得思考与探索。二是人员工作不力,经费缺乏。目前,大陆除了极个别地区(如深圳市宝安区)尝试设有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负责全区家庭教育工作外,从中央到地方尚无专门的家庭教育工作机构,又谈何专门的家庭教育工作人员!至于经费问题情况就更为复杂,本来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已是“老大难”问题,在极其有限的经费中有多少进入家庭教育领域就可想而知。兼之目前各地实行的“一费制”收费政策限制了合理的家庭教育收费渠道,另外又无令人满意的社会捐助来源,致使目前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经费严重不足,举步维艰。三是没有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在大陆,至今还没有一个社会机构对家庭教育工作有严格、明确、具体的行政要求和强制性的制约措施,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致使家庭教育实际上处于管理无序状态。因此,使家庭教育工作有一个明确合理的定位与归属,改变其踢皮球的局面,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工作经费、法律制订等方面切实改观,从而推动其走上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道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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