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和义务
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和义务
来源:未知作者:家促网发布时间:2021-05-25 10:57浏览量: 次
1、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使学生在学校、社会、家庭中均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全社会和家庭宣传教育下一代的重要性,使全社会都来重视教育下一代工作。
3、各成员要按时参加委员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献计献策,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向更高层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重视和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学校及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定期参与、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健康发展。
5、各成员要注重自身的品德、文化修养,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表率作用,不做对学校、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事。
6、要关心维护学校的荣誉,及时反馈社会、家庭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反响和意见,以提高学校在社会的声誉。
7、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学生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8、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为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9、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学校教育的改革,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而努力。
10、组织家长对全体教职工以及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11、积极带领广大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以及家长学校的活动,促进学校与社区、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
12、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注意搜集学生和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信息,定期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学校教育出谋划策。
1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为学校教育、为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人力、物力支持,为学校发展尽心尽力。
14、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秉公办事,监督学校教育执法,对违背教育思想、违反教育法规的人和事要敢于提出,敦促学校教师和领导进行整改。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情况。
15、家长委员会成员还应带头学习教育理论,熟悉教育法规,掌握教育规律,积极探讨和交流家校联系、共育新人的经验,在家教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16、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当好“三大员”,即宣传协理员、信息反馈员、义务监督员。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家委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