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omla模板与内容的融合设计
  • 野草工作室一直在用心建站
  • 利用Joomla+SEO提升网络营销竞争力

君子学法 法护童心 —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3.15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君子学法 法护童心 —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3.15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来源:本站作者:冯月 杨力发布时间:2023-03-16 11:18浏览量: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2023年3月15日,绵阳市富乐实验小学特邀游仙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彬走进校园,以“君子学法 法护童心”主题开展了法治教育宣讲活动,1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听讲学习。
     活动现场,王彬法官结合当前的社会现状和校园安全面临的形势,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对学生进行了法治知识普及,就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素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告诫同学们“勿小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必须以法纪为准绳、以道德为底线,明辨是非善恶,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会场上,同学们听的非常认真,积极参与互动,王彬法官则耐心的给予解答。如:三年级杨煜森同学提问:“我的压岁钱应该归我所有吗?”王法官参照《民法典》赠与行为的相关规定,明确给予回复:从法律上来看,给孩子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书籍文具等。但如果拿红包里的钱去买游戏装备、打赏主播,这就属于不符合年龄智力的行为,需要家长同意或者追认后才有效,如家长拒绝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该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通过亲切互动和生动讲解,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引导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法校合作,让孩子们争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上一篇:立足常态教研 争创彰显风采
下一篇:不负三月好风光,党员学习正当时